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通知

发布者:罗康儿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凡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加试由我校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时间、科目、地点

 专业

 视觉传达


 考试时间

20231029日上午9:00——11:30

20231029日下午13:00——15:30

 考试科目

素描(静物)

色彩(静物)

 考试地点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楼409

 联系人

张老师   0574-86891976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入场考试;

2.考生食宿自理,学校不作安排;

3.画架及画纸由主考学校准备,其他作画工作(铅笔、橡皮、炭笔、碳棒等)自备。


 三、学校地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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