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对原有的函授站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估。对照考核结果,结合教学点的办学意愿及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拟备案7家合作单位为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对拟备案的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设点单位 | 设点单位地址 | 备注 |
1 | 嘉善县泗洲教育培训学校 | 嘉善县罗星街道阳光东路185号商会大厦A幢7楼 | 保留 |
2 | 建德市工业技术学校 | 浙江省建德市寿昌镇西昌路138号 | 保留 |
3 | 绍兴市上虞区育人培训学校 | 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闰土大厦四楼 | 保留 |
4 | 绍兴市越城区精益教育培训学校 | 绍兴市东街260号金丰大厦商务楼5楼 | 保留 |
5 | 嵊州市市区职工农民培训中心 | 嵊州剡湖街道北门新村横路3号 | 保留 |
6 | 余姚技师学院(筹) | 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 保留 |
7 | 诸暨市文华教育培训中心 |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288号B1三楼303室 | 新增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891976,邮箱: 1010980208@qq.com,地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