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姚贞华等24名学生(名单见附件)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未经请假开学两周内不办理注册手续等原因,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将姚贞华等2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予以公告,如有对此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超过公告期的,学院不再受理。学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对名单所列24名学生作出自动退学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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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