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宋万成等1964名学生(名单见附件)未能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将宋万成等196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予以公告,如有对此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超过公告期的,学院不再受理。学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对名单所列1964名学生作出自动退学处理决定。
联系人:裘老师(0574—8784885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