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12月13日早上8:30---10:00将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社团文化一条街东首倒数第一间办公室(17号宿舍楼1楼),请宁职院14级业余大专本部、14梅山班级、13级全日制成教插班生的各位同学,以及往年遗留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拍摄。拍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与20元的拍摄费,并注意避免穿蓝色衣服。如有问题请联系宁职院北仑学历部,联系电话:86891291,联系人:蒋老师。 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拍照::在本省,到杭州新华社浙江省分社(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电话:0571-87056260、87204998)自行去联系拍摄。在省外,到当地省会新华社分社自行拍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为:10863 照片寄送地址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邮编:315800,电话:0574-86891291 收件人:蒋老师。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