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为宁波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项目: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由宁波市经信委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培训项目为:机电、医药化工、计算机网络等项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经信委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宁波市新典路46号,传真:87478346,报名电话:87484730, 联系人: (二)报名时间: (三)培训时间:5月至7月。 各单位可以集体报名,也可以个人直接报名,自主选择培训单位与培训专业项目。 四、情况说明 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必须通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外,还要参加其它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挂勾。 附件:1. 2015年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安排 2.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附件1 2015年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5月—7月 二、培训课程具体安排:
三、报名联系方式: 宁波市经信委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6号,邮编315010,传真:87478346,联系电话:87878136 附件2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培训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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