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相应系列助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需提供材料如下: 1、培训申请表一份、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份 2、本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原件、本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四份 4、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从事本专业工龄证明一式四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二寸免冠近照三张(二寸照需白底彩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