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2512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包括以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方式出国或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的留学人员)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向留学人员所在馆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1.本人护照及签证等出入境信息;

2.学习或进修证明材料;

3.回国行程票据;

4.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作用有哪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证明文件,是其回国后办理各类手续、在生活和创业过程中享受国家各项相关优惠政策和资助等所需的重要文件。《证明》在不同地区的相关作用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类:

1. 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2.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或工作居住证明;

3. 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基金;

4. 在一些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5. 在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 留学人员的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就读学习。

                                                         摘自 教育部涉外监管网